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赵昊),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东营市资深律师,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5200910695338),东营市广播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嘉宾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汽车盗窃等与汽车有关问题),找法网首席律师,法律168网站首席律师,法律快车等十数家网站特约律师,曾被《齐鲁晚报》、《东营日报》等媒体报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一贯宗旨。
联系人: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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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公司,无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但是员工无权以公款抵扣,否则,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刑法》第271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对于劳动者进行拿公款的情况属于1种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所以说,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在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权。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之家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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