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赵昊),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东营市资深律师,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5200910695338),东营市广播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嘉宾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汽车盗窃等与汽车有关问题),找法网首席律师,法律168网站首席律师,法律快车等十数家网站特约律师,曾被《齐鲁晚报》、《东营日报》等媒体报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一贯宗旨。
联系人: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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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赵昊律师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FM88.1东营电台交通音乐频道,今天我们请到的是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的赵昊律师,来和我们一起聊一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首先请赵律师做一下介绍。
赵律师:收音机前的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的赵昊律师,很高兴再次和大家相会在东营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较大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工作人员数十名,本所地处西城新悦大酒店对面的华纳大厦四楼405室。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包括诉讼、仲裁和各项非诉法律业务。囊括了民商经济、公司合同、金融证劵、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诸多领域,同时,大量涉足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诸多领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所将运用全部资源,为海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如果各位听众朋友有相关的需要的话,在本节目播出期间,直接拨打直播间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在节目之后呢,可以致电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7795581,或者拨打我的手机:13406114091,也可以直接到我所的办公地点:西城胜华路新悦大酒店对面的华纳大厦四楼405室。
主持人:在上次节目中,赵律师和听众朋友一起交流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有关财产方面的一些知识,在这次节目中,不知道赵律师将和大家谈一些哪些方面的知识呢。
律师:在上次节目中,主要谈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有关财产方面知识,这一次,重点和大家交流一下人身受到损害时,可以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公布了一个司法解释,就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最高院的这个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以及其他条款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当事人应当获得的赔偿的项目包括,一般情况下所共有的的赔偿和特殊情况下的赔偿,下面我分别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般情况下共有的赔偿的项目,具体包括9个赔偿项目,分别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中,第一项医疗费,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持人:(在讲完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后,即第6页第9项)说到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精神损失费,我们经常有很多人在所要精神损失费的时候,动辄就是几十万,甚至是几百万,就像前几年在上海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的人是一位姓张的香港著名艺人,这位张姓艺人在索赔中,仅精神损失费一项就高达600万,最后法院判决了10万元。她的精神损失费怎么这么高,国家对这块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或者是依据呐?在咱们东营能不能得到这么高的赔偿?
律师: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出台一个司法解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由于立法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等原因,该解释没有就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各地方高院只能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大致幅度做了指导性规定。这就造成了各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差异。根据200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的规定,(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侵害人是自然人,其赔偿标准是一千到五千,如果侵害人是公司或者单位的话,其赔偿标准为五千到五万。就是说,在东营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数额是五万,基本上没有可能到10万元。
主持人:嗷,原来是这样的。赵律师,刚才提到医疗费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咱们现在工作单位一般都为职工入了医疗保险,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中有一部分是可以在单位报销,那么已经报销的这一部分,能不能向对方索赔呢?
律师:这是可以的,这种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用人单位之所以要为职工负担保险费,是因为职工为其提供了劳动,也就是说,报销医疗费的权利是职工用自己劳动付出换取的,究其本质,报销的这部分费用是职工自己实际支付的,而在事故损害中受害人自己支付的费用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
主持人:那就是说,受害人有可能得到双份的赔偿?
律师:是的。
主持人:刚才你和我们讲了一般情况下共有的赔偿项目,那什么事特殊的赔偿项目呢?
律师:……
主持人:(讲完残疾辅助器具费之后,即第8页第项)刚才您讲到残疾赔偿金一般计算20年,如果一个人在20岁时,发生交通事故,因伤导致残疾,并且很严重,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在20年以后,也就是,40岁以后他仍然健在,那他的生活怎么保障呢,因为他没有劳动能力,没法挣钱养活自己啊?
律师:这属于“超过赔偿期限受害人仍然生存时费用处理”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不仅包括残疾赔偿金,还包括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根据相关规定,……
(如果以上问题讲完了,节目还没有结束,那就提问下面问题)
主持人: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何大一部分是因为酒后驾车,在我们身边,也经常有朋友酒后驾车,在节目最后的时间里,赵律师能跟我们讲一下有关酒后驾车的法律规定,以及对酒后驾车是如何处罚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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