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赵昊),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东营市资深律师,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5200910695338),东营市广播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嘉宾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汽车盗窃等与汽车有关问题),找法网首席律师,法律168网站首席律师,法律快车等十数家网站特约律师,曾被《齐鲁晚报》、《东营日报》等媒体报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一贯宗旨。
联系人:赵昊
律师手机:13405461313
助理手机:15550557755
律师电话:0546-7835333
律师传真:0546-7835333
办公邮件:zhaohao23@163.com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城黄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南侧金领国际大厦B座13楼(黄河路百大)
人在工厂死了让赔钱没钱赔如何处理
工人在工厂死亡的,如果是工伤的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他人造成的,应该让致害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工人在工厂死亡的,如果是工伤的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他人造成的,应该让致害人赔偿。
Copyright©2004-2019 www.falv110.net.cn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最快捷的在线法律咨询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城黄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南侧金领国际大厦B座13楼(黄河路百大)
关键字: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东营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赔偿,东营律师,东营工伤律师,东营劳动纠纷律师,雇员受损害,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伤残鉴定,工伤索赔,工伤事故法律法规,工伤伤残鉴定,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调解,工伤事故法规,工伤咨询,赵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