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赵昊),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东营市资深律师,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5200910695338),东营市广播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嘉宾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汽车盗窃等与汽车有关问题),找法网首席律师,法律168网站首席律师,法律快车等十数家网站特约律师,曾被《齐鲁晚报》、《东营日报》等媒体报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一贯宗旨。
联系人:赵昊
律师手机:13405461313
助理手机:15550557755
律师电话:0546-7835333
律师传真:0546-7835333
办公邮件:zhaohao23@163.com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城黄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南侧金领国际大厦B座13楼(黄河路百大)
【基本案情】
杨先生自2002年2月1日入职被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处工作,2004年被派往广东某陶瓷有限公司从事跟线员工作,杨先生的工资是固定工资,由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每月中旬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月平均工资系5600元。杨先生入职之后,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没有为杨先生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1月7日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解除与杨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
【承办过程】 杨先生不服,特委托我律师事务所处理。我所代杨先生向劳动局提交仲裁申请
1、请求裁决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支付杨先生自2002年2月11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600元/月×17个月×2倍=190400元;
2、请求裁决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支付杨先生2019年1月份7天的工资及进厂时的押金:5600元/月÷21.75天×7天+400元=2202元;
3、请求裁决佛山市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支付杨先生2017年、2018年带薪年休假工资:5600元/月÷30天×10天×2年×3倍=11200元;
以上合计:203802元。
【律师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者,又不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且不承认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会以没有证据证明非法解除,而以协商一致解除赔偿经济补偿金,如果被单位非法解除,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到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下一案例:空挂资质如何认定
Copyright©2004-2019 www.falv110.net.cn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最快捷的在线法律咨询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城黄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南侧金领国际大厦B座13楼(黄河路百大)
关键字:东营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东营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赔偿,东营律师,东营工伤律师,东营劳动纠纷律师,雇员受损害,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伤残鉴定,工伤索赔,工伤事故法律法规,工伤伤残鉴定,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调解,工伤事故法规,工伤咨询,赵昊律师